隨著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水質監測成為了保護健康和環境的重要一環,由此水質在線監測儀應用越來越廣泛。本篇小編主要介紹一下水質在線監測儀運行中常見的違規問題。
一、水質在線監測儀運行維護不規范
1.pH探頭位置未一直浸沒在水位以下。
2.運維臺賬不完整,臺賬記錄和自動分析儀數據不一致。
3.水泵、采樣探頭和管路不固定,并且堵塞,水流對其影響的位移超過了10厘米。
4.當試劑距離有效期不足7天時,未及時更換,當各試劑余量可使用時間不足10天時,未補充試劑。
5.傳輸方式為數字量傳輸或模擬量傳輸,傳輸誤差未在1%以內,若采用模擬量(4-20mA)進行數據傳輸,數采儀端量程與分析儀端量程設置不一致。
6.水質在線監測儀量程應根據現場實際水樣排放濃度合理設置,量程上限設置超過了現場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的2~3倍。
二、水質在線監測儀故障處理不規范
1.水污染源水質在線監測儀需維修的,未在維修前報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備案;在停運、拆除、更換、重新運行的,未經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批準同意。
2.因不可抗力和突發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停止運行或不能正常運行時,超過了24小時再報告相應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并書面報告停運原因和水質在線監測儀情況。
3.水污染源水質在線監測儀因故障或維護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時,必要時沒有采取人工監測,且監測周期間隔大于6小時,數據報送每天少于4次。
三、弄虛作假不可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相關條例規定,以下幾個方面則是最有可能被判定為弄虛作假:
1.樣品采集:不經規范排口排放、規避污染源水質在線監測儀,或者通過稀釋、吸附、吸收、過濾等方式在采樣環節弄虛作假的。
2.分析測量:違反技術規范要求,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采取刪除、修改、增加、干擾等手段,造成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或者未向環保部門報備和在監控站房公示,擅自改動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相關參數和數據。
3.數據傳輸:對污染源水質在線監測儀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操作,造成現場數據與傳輸至環保部門的數據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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